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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發徐州市城鄉建設局徐建發〔2017〕23號
《關于開展2016年度徐州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評選活動的通知》
各縣(市)、賈汪區、銅山區住建局,開發區建設局、新城區建管處,各建設、施工、監理單位:
為提高我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水平,激勵企業走以質量求生存、圖發展的“質量興業”之路,提高工程質量創優意識,經研究,決定開展2016年度徐州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評選活動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范圍和時間
(一)申報范圍:凡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間通過竣工驗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徐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建筑工程、裝飾裝修工程(竣工時間段按省規定要求)、鋼結構工程及其它工程等均可申報。
(二)申報時間:2017年4月15日至5月10日。
二、獎項設置
(一)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獎(建筑工程金、銀、銅獎);
(二)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獎(市政、園林、電力、水利、安裝、裝飾裝修、鋼結構等其它工程)。
三、申報條件
(一)規模標準
1、建筑工程
(1)住宅工程:建筑面積8000 平方米以上單體住宅工程;總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組團(住宅小區或組團應以同一標段組織申報)。
(2)公共建筑工程:建筑面積8000 平方米以上或層數8層以上單體工程;總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體建筑。
(3)工業建筑工程: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或跨度21米以上單體工程,或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。
2、裝飾裝修工程
工程造價300萬元以上(不含設備)的室內、室外裝飾裝修或幕墻工程。
3、鋼結構工程
(1)單體網架、桁架、鋼結構工程制作、安裝總量在300噸以上。
(2)空間結構工程單體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,且跨度不小于40米。
(3)門式剛架輕鋼結構單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,且跨度不小于24米;或建筑面積雖小于10000平方米,但大于5000平方米,且跨度不小于36米或吊車噸位大于50噸。
(4)鋼框架結構單體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業與民用建筑。
4、其它工程
(1)市政工程:造價10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、橋梁、廣場、排水(含泵站)、供水供氣供熱管道等工程;造價2000萬元以上城市隧道工程(含過街通道);5萬立方米/日以上供水廠,2萬立方米/日以上污水處理廠,100噸/日以上的垃圾處理廠。
(2)園林和環境工程: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、園林建筑、仿古建筑工程、古建筑修繕工程和以城市綠化景觀為主的環境整治工程。
(3)電力工程:110KV的送變電工程,單機發電量30萬KW以上的工程。
(4)水利工程: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獨立單項工程。(5)安裝工程(含防腐保溫工程):造價300萬元以上工程。
不足上述標準但具有紀念性、代表性的工程也可申報參加評選。
(二)申報2016年度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的建筑工程應先獲得市級“優質結構工程”。
(三)申報工程要符合基本建設程序,工程設計、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合理、先進,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、規范,工程技術檔案真實完整。
(四)申報工程施工過程中,未發生責任質量安全事故。
(五)住宅工程須附申報工程2/3以上住戶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。
(六)申報金獎的建筑工程應符合申報省“揚子杯”優質工程獎條件。
四、申報工程應提交的材料
1、《徐州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申報表》一式兩份(其中一份須與申報材料一起裝訂,并放在前面);
2、工程概況和施工質量情況的文字資料(3000字以內)一份,應詳細說明申報工程在工程設計、施工工藝、施工組織、材料選用、建筑節能、建筑智能化、質量管理及控制等方面的先進之處;
3、中標通知書(直接發包通知書、備案表)、施工許可證、工程施工合同、有關申報的參建單位合同、工程優質結構(建筑安裝)證書、竣工驗收證明、備案證書復印件各一份;
4、項目經理(建造師)有效證書復印件一份;
5、所有分部工程(包括GB50300-2001規定的子分部)質量驗收報告復印件各一份;
6、民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報告復印件各一份,須進行能效測評的項目應提交能效測評報告;
7、監理單位出具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復印件一份;
8、獲得QC小組活動成果獎的項目,還須附QC小組活動成果獎狀(證書)復印件一份;
9、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照片5張;
10、質量、安全監管部門出具無質量、安全事故的證明原件各一份(各縣市、銅山區、賈汪區工程);
11、住宅工程提供工程2/3以上住戶對工程的評價意見(見附表);
12、監理企業僅需填寫《徐州市古彭杯優質工程申報表(監理)》一式兩份并附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印件(見附表)。
以上復印件需加蓋施工單位公章,用A4紙按順序膠裝,并在申報時提供原件核對。
五、評選活動程序
(一)施工企業自愿申報。各縣(市)、銅山區、賈汪區、新城區、開發區工程,由施工企業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申報,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組織初審,并在《徐州市古彭杯優質工程申報表》中簽署意見,加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章后報市各相關行業協會;主城區工程由施工企業直接向徐州市各相關行業協會申報。裝飾裝修工程報徐州市裝飾裝修行業協會,鋼結構工程報徐州市建筑金屬結構協會,建筑工程及其它工程報徐州市建筑行業協會。
(二)市各相關行業協會對申報材料組織復審,確定現場復查的工程項目。
(三)由市各相關行業協會組織專家現場復查,并向市優質工程審定委員會提交復查報告及推薦項目名單。
(四)市優質工程審定委員會對復查報告進行審定,并將審定結果在徐州市城鄉建設局網站公示,公示期為7天,公示結束后由市城鄉建設局發文公布。
六、評選活動要求及注意事項
(一)多個施工單位共同施工的住宅組團或群體公共建筑,可以建設單位名義申報,也可由施工單位聯合申報,聯合申報的施工企業必須是以其承建的整個標段來申報。
(二)新建工程的裝飾裝修由裝飾裝修施工企業自愿申報,既可作為參建單位隨總包單位申報,也可作為承建單位單獨申報,但同一項目只能申報一次;二次裝飾裝修工程由裝飾裝修企業作為承建單位直接申報。
(三)工程監理單位,只能作為參建單位申報優質工程,監理單位應按規定單獨填寫申報表。
(四)無法復查的隱蔽工程不可獨立申報。
(五)優質工程實行綜合審定。申報和評選工作充分考慮創建過程的各項質量管理措施落實情況,并結合“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”、“QC小組活動”、“施工工法”、“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”、 “建筑節能示范項目”等方面管理工作綜合評定,對獲得以上獎項的項目,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評定。
(六)凡申報工程弄虛作假的、申報人不符合申報主體資格的、申報材料不規范的、申報單位隱瞞質量安全事故的、有質量投訴的、有不良市場行為記錄的、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惡性事件被有關部門通報或處罰的,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。
(七)參加復查、評審等人員要公道正派、秉公辦事、嚴格遵守廉政紀律。
各地主管部門,各相關協會和申報單位要高度重視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申報工作,確保申報和評選工作的有序進行。
聯系人:市城鄉建設局工程處 劉勇 電話:66998066
市建筑行業協會 陳清 電話:85697274
市裝飾裝修行業協會 劉京漢 電話:83809128
市建筑金屬結構協會 蔣柏先 電話:83630166
附件:1、徐州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申報表(建筑及其它工程)
2、住宅工程住戶評價意見表
3、徐州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申報表(裝飾裝修)
4、徐州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申報表(鋼結構)
5、徐州市“古彭杯”優質工程申報表(監理)
徐州市城鄉建設局
2017年4月10日
附件資料請到徐州市城鄉建設局網站http://js.xz.gov.cn自行下載!